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灯具、灯杆、LED产品、喷泉、雕塑、太阳能路灯及配件、光伏产品、交通器材制造,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钠灯泡、电子镇流器、电线、电缆销售,室内外照明、信号灯设计、施工、安装,机电设备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送变电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安装,交通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通讯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业务和技能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