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设计:D1第一类压力容器、D2第二类压力容器;制造:D1第一类压力容器、D2第二类压力容器(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金属结构件(不含高压贮藏用金属罐)、建筑五金制造及销售;销售:搪玻璃设备;普通机械租赁;压力管道安装(GC类GC2,限设计温度低于400℃)(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