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各县(市)大队对所辖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事行政、水运工程及专用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业内跨区域大案、要案的行政执法。负责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重要旅游公路建设管理和质量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州交通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负责县(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及超限检测站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证件管理,指导“四基四化”建设。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