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农牧业和水利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锡盟和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利相关政策规定;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拟订全市农牧和水利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兽医兽药、种子、农药、化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种畜禽、农牧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农机监理等事项的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水资源、水域、河道、防洪、水土保持、水工程、水事活动等事项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工作;承担农牧业市场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及执法文书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做好行政执法各类档案、资料的建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