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林草湿荒综合监测资金项目(森林、草地、湿地、沙化荒漠化普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 林草湿荒综合监测资金项目(森林、草地、湿地、沙化荒漠化普查)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 项目概况 林草湿荒综合监测资金项目(森林、草地、湿地、沙化荒漠化普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林草湿荒综合监测资金项目(森林、草地、湿地、沙化荒漠化普查)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实施期限:各项工作具体时间要求若有变动,以国家林草局要求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1)****年**月底前,完成各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年度监测样地的调查和质检验收;完成各区地类对接不*致图斑的地类确认和举证核实工作。(2)****年2月底前,完成各区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图斑内业区划及图斑因子的外业调查,与各区规资分局完成地类审核和衔接,同步完成各环节的质量检查和成果验收。(3)****年3月底前,完成各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报告的编制、上报审定及成果报送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或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 方式: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现场获取。 售价:***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经第*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或由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半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所属日期为****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0%的**扣除;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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