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综合责任保险项目 | ||
品目 | 其他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无锡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号2栋***,报名联系人:*************)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中南西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春潮花园*区***-1号***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医疗综合责任保险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号2栋***,报名联系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疗综合责任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年保费总计不超过****元,每年不超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为落实医院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院医疗综合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已连续开展超**年,既往该项目由市卫健委统*招标采购,现根据市卫健委最新要求,后期医院医疗责任综合保险业务由各市属医院自行招采,该项目由中标的保险公司具体开展,包括依法办理相关承保、理赔及协助调解等服务。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服务期限:*年。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预算:****元/*年,****元/年。
最高限价:*年保费总计不超过****元,每年不超过****元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必须是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
3.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责任保险经营资质,提供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号2栋***,报名联系人:*************)
方式:现场获取,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备注好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及固定电话、邮箱)
售价:***.**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 (无锡市蠡湖大道****号普信**** 2号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备注好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及固定电话、邮箱)。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中南西路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号2栋***)
联系人:**、施晓旻(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晓旻(项目负责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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