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板桥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板桥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合肥软件园*期**栋C座*层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板桥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次); 服务范围:编制完成安徽省宁国市板桥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按照整合优化后的安徽省宁国板桥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面积约****公顷。要求总体规划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规范,经专家评审后,报省审核批复;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递交最终可交付使用的成果,包括图纸、资料图片等;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中服务标准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张卉、方伟、刘卫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杨岭路和外环西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安徽省宁国市宁阳新苑B-****室,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宁国市杨岭路和外环西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宁国市宁阳新苑B-****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附件
1.磋商文件.***
3.最后报价.***
附件信息: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