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
*、合同名称: 泽州分局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运行服务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泽州分局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运行服务项目
*、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晋城市城区中原街***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凤城路****号鲲鹏公司**层****室
联 系 方 式: ***********
*、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对丹河新城范围内两个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中专学校和丹河湿地)周边进行降尘抑尘。
服务要求: 严控****指标,丹河新城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全省排名不低于上年度。
服务期限: 1年
服务地点: 河新城范围内两个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中专学校和丹河湿地)周边。中专学校省控点西靠金村大道、新晋路;东临珏山路、丹川路,南有学苑街、桃李街、太岳街;北靠青山街、府城街、朝阳街;丹河湿地省控点地处丹河环湖路、丹河西路和丹河湿地公园合围的*角地带。
*、验收日期: ****年**月**日
*、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贺*兴、韩红艳、李鹤飞、张芳、范帆(中标方代表)
*、验收意见:
经验收组现场查看,翻阅运行台账及影像资料,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基本做到了规定范围内的扬尘抑尘,确保了车辆稳定运行,结合****年1—8月份泽州县综合指数3.**,较去年同期下降5.5%;****浓度为****/m3,较去年同期下降**.8%,实现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通过验收。
*、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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