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 湘阴网挂(****)**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年**月**日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土地权属单位 | ********* | ||
土 地 位 置 | 湘阴县金龙镇芙蓉北路以东、燎原水库以南 | ||
使用权面积 | *****.**平方米 | ||
规 划 用 途 |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拟建康养产业,建筑面积控制在计容建筑面积的**%以上**%以下,不包括居住用地应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 出让年限 | **、**年 |
规划容积率 | 1.**-1.5 | 起 始 价 | *****.0*元 |
竞买保证金 | ****.0*元 | 竞价增价幅度 | ***.0*元 |
成交时间 | ****年**月**日 | ||
竞得人 | 湘阴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0*元 |
其他交易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的网上报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须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缴款时间: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总价款的50%,余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 4、交地时间:缴清全部价款后一个月内。 5、动工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6、竣工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7、交地条件:净地交付。 8、特别说明:(1) 宗地网上成交后,竞得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来湘阴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竞买资格的后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竞得人将撤销其网上成交结果。资格审核通过后竞得人与湘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预期视同竞得人自动放弃,土地成交价款不予退还;(2)具体规划要求见2024年8月6日湘阴县自然资源局《金龙镇芙蓉北路以东燎原水库南侧一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湘阴自然资规字(2024)19号;(3)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或保证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关损失;(4)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认真实地察看并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湘阴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土地储备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5)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逾期未上报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的通知》中规定:对出让公告自保证金缴纳截止之日起超3个月或成交公示截止超一个月的土地,不允许录入土地出让电子合同,竞得人在竞得宗地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湘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造成电子出让合同签订不了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6)按照《湘政办发(2021)75号》交房即交证的政策实施。 9、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见《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ggzy.yueyang.gov.cn)点击交易平台进入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查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也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宗地,如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湘阴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