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湾新区给水管网优化提升工程(滨海*道段)已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温开审批立(****)**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统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温州湾新区滨海*道(滨海**路至滨海**路)。
规模:建设滨海*道(滨海**路至滨海**路)******供水主干管,长度约1.****。(具体详见第*章发包人要求)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建设工程其他费***.***元,预备费**.***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工程勘察(包括工程初勘及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配合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第*章发包人要求)。
服务期限:工程勘察及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项资质要求,或具备①资质的企业和具备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拟派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4其他要求:其他人员中标后须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列明的配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将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汇款截图(联系号码:***********)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元/本,售后不退。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4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滨尚华庭1幢***室。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勘察设计最高限价为**.5*元(勘察服务费最高限价5*元,设计服务费最高限价**.5*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分,其中设计方案部分:**分,资信业绩:7分,投标报价:**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楼 | 地 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滨尚华庭1幢***室 |
联 系 人: |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受理投诉的部门: | 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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