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禾水井开区洲家坊村至赣江口段防洪工程(*期)施工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井开区、吉安县永和镇;
2.2招标规模:施工标招标控制价********.**元;
2.3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9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9月**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河道综合治理长度7.****。现有干砌石护岸修整1.****;新建抛石固脚+格宾挡墙+雷诺护垫长2.****;新建抛石固脚+干砌石护岸+雷诺护垫长0.****;小湖排涝站出水渠整治1.***,采用***砼衬砌衬护,新建3座人行桥;永和堤迎水面堤脚低洼水塘填塘长1.****,上堤坡道5处,下河亲水踏步**处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企业资质;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未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根据吉市管办字〔****〕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内容包括:1、生成信用信息报告;2、生成截图: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和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必须有明显的生成日期,否则无效)。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查询结果或经核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9)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5号)文件执行;
(**)根据《吉安市关于进*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小于或等于**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年**月**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分)’中‘(1)履约行为评价(5分)’”不进行计算,施工项目评分标准总分按**分进行评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年8月**日起至****年9月**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有关说明
6.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获排序第*资格,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中标候选人。(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相关企业资料。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时有以上情况,公示期内*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但该标段的平均值(B值)不变。
6.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6.4有关说明
(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2)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事业单位人员,*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6.5本项目招标只推荐并公示*名中标候选人。预中标单位若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不再递补其他单位中标,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应重新组织招标。
6.6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行为承诺书》,承诺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在开标当日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未受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的处罚;
(2)无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仔细查询、核实本公司受处罚情况,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已受到处罚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注: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承诺书》作为本次投标的必备资格条件,不承诺或者承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作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承诺虚假或者承诺情况不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条若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分之*以上*分之*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以下的罚款;****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年至*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
7.4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致时,*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彭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谢女士电话:***********
监督单位:****************
电话:****-*******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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