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腊园社区 A 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茶陵县腊园社区A 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次)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茶陵县腊园社区A 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次) 。
2.工程地点:茶陵县腊园社区A 片区老旧小区。
3.资金来源: 。
4.工程内容:本项目拟提质改造腊园社区A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有道路改造、绿化改造、雨污分流污水管网改造、供水管网改造和燃气管网改造,消防设施完善、公共部分加装路灯,以及新建无障碍设施、新增公共健身器材和新增停车位等。
5.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年7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1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次交验合格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角*分(¥ *******.**元);
承包人项目经理:**(身份证:******************)。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2***年 7 月23日签订。
本合同在株洲市茶陵县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合同*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 (签章) 承包人: (签章)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株洲市渌口区龙船镇政府院内办公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账 号: 账 号:************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和合同其他内容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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