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师资队*,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实施****年“归雁计划”引进教师7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象及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在省内市外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1.本人或配偶具有许昌户籍;
2.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许昌户籍。
上述许昌户籍含许昌市所属各县(市、区)户籍。
*、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见附件1);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符合“对象及范围”要求,且入编方式为公开招聘或政策性安置;
(2)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学科的城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原单位已聘用;
(3)具有高中相应学科的公办学校教学经历,且目前仍在从事*线教学工作;
(4)获得过教研部门组织的常规优质课县级*等奖或市级*等奖及以上等次;
(5)近*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4.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为教师的人员;
8.其他不宜流动情况。
*、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教师7人(见附件1)。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年8月8日至8月**日(上午8:**—**:**,下午**:**-**:**)。
(*)报名地点:********路校区厚德楼*楼***房间(许昌市魏都区**西路***号)。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年“归雁计划”引进教师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年“归雁计划”引进教师汇总表》(附件3);
2.报考者本人有效身份证、第*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及聘任证、近*年年度考核表、相关获奖证书证件、入编文件及佐证材料、工作单位出具的教学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户籍为许昌的不需提供)、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含配偶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公安部门出具的犯罪记录情况证明。
报考者只能选报*个岗位。报考者可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许昌市教育局网站(****://***.*******.***.**)自行下载相关表格。
(*)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由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联合审核,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请。
*、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内容将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最终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相关内容,满分为***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同*个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现场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环节人员,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拟聘岗位数时,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分的,不得进入下*环节。
*、体检和考察
1.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环节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师德师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公示和办理流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调档审查合格后,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聘用人员办理流动、入编等手续。
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进行岗位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聘用人员按照“许昌市英才计划”有关政策,经人才分类认定后,可享受相应支持政策和待遇。
*、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工作由中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归雁计划”实施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及相关报名信息与整个工作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许昌市“归雁计划”及各类教师招聘。
*、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许昌市教育局网站(****://***.*******.***.**)为本次“归雁计划”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报考人员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
(工作日8:**—**:**,**:**—**:**)
附件:附件1**********年“归雁计划”引进教师计划.***
附件2**********年“归雁计划”引进教师报名表.***
附件3**********年“归雁计划”引进教师汇总表.***
****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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