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工程安全,对金家堰节制闸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公告如下:
*、管理范围:水闸及其附属建筑物、其它设施及生产生活区;水闸上游河道****,下游河道****,左岸边墩翼墙向左外扩**~***,右边界外扩至高青县与桓台县的分界线。
*、保护范围:水闸左侧管理范围向外延伸****,上、下游管理范围向外延伸****。
*、相关规定:
1、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
2、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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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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