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折扣率 |
1 | *********** | ****************** | 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街道东贸新村**号-5 | **.**(均分制) | **% |
服务类 |
名称:前洲街道食堂食材配供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前洲街道食堂食材配供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食堂食材(肉类、水产、禽蛋、蔬菜、奶制品、水果、面点、粮油、调料等)的采购、供应、运输、卸货等配供工作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9个月(计划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起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若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或相关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
汪妮妮、翟群艳(采购人代表)、陈学东、宣峰、韩小燕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费率:****元以下为1.5%,****元-****元为0.8%,并在此基础上按80%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前洲镇堰玉西路
联系人:***、朱丽静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江海西路***号智慧***大厦*楼****室
联系人:**、孙毓含、陈鹏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毓含、陈鹏
电话:***********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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