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充市高坪区清溪和龙门派出所建设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高坪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段***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高坪区清溪和龙门派出所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节能产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招标文件第*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清溪和龙门派出所建设采购 | 工控主机、双温水龙头、1.***挂机、1.***挂机、**空调、**柜机、多联机室内机(吸顶机)、多联机室外机、**空气能热水器 。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章符合性审查表。
更正为: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清溪和龙门派出所建设采购 | 工控主机、双温水龙头、1.***挂机、1.***挂机、**空调、**柜机、多联机室内机(吸顶机)、多联机室外机。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章符合性审查表。
*、招标文件第*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 * 、 两所业务用房电器设备 2 **空气能热水器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
更正为:
3.3.技术要求 * 、 两所业务用房电器设备 2 **空气能热水器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否。
*、招标文件第*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清溪和龙门派出所建设采购 | 集中存储终端、平台服务器、投影仪、洗衣机、燃气恒温热水器、*门冰柜。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章规定。
更正为: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清溪和龙门派出所建设采购 | 集中存储终端、平台服务器、投影仪、洗衣机、燃气恒温热水器、*门冰柜、**空气能热水器。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章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联系股室: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4.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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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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