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标路段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江滨路段)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永安市市标路段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江滨路段)(招标编号:********************),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公告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包括永安市江滨路段进行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建(其中:安装DN1500 PEPRP多孔加筋增强管****,安装***** *****多孔加筋增强管*****,安装****** *****多孔加筋增强管***,安装****** *****多孔加筋增强管***,安装****** *****多孔加筋增强管 ****,安装***** *****多孔加筋增强管 ****,破除并恢复沥青路面****㎡,破除并恢复人行道*****㎡,附属设施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现修改为:建设内容包括永安市江滨路段进行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建(其中:安装******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安装*****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安装******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安装******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安装******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 ****,安装*****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 ****,破除并恢复沥青路面****㎡,破除并恢复人行道*****㎡,附属设施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公告“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6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现修改为:“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6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重新上传控制价资料。
*、本项目严格执行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的通知--闽建科〔****〕6号的有关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2.1 | K的取值区间 | 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含 %,不含 %),按*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位。 |
修改为: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2.1 | K的取值区间 | 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含8%,不含**%),按*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位。 |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项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相关补充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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