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盘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彭阳县余沟等山洪沟综合治理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盘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彭阳县余沟等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盘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彭阳县余沟等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黄河流域*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元,自治区配套资金***.7*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元,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彭阳县县城南侧郑沟、萝卜沟、后山沟、余沟和斩刀山。
2.2项目概况:对郑沟、萝卜沟、后山沟、余沟和斩刀山等5条山洪沟道进行生态治理,沟道总长**.***,治理长度2.***,保护修复治理面积 ***㎡。
2.4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含*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本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只认可通过“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其余平台查询*律不予认可。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注:具体开标时间以网页版公告中的开标时间为准)
5.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彭阳县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安康花园C区**号楼*单元***室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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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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