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漳州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医疗设备统招分签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漳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小吃街)**号商会大厦5层1号开标室(漳州)(国诚招标)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号商会大厦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受**********委托,**********对[******]****[**]*******、**********(漳州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医疗设备统招分签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漳州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医疗设备统招分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漳州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医疗设备统招分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元
采购包1(**医疗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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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医疗设备 | 2(台、套) | 否 | 适用于影像科,要求探测器排数大于等于**排小于**排。 基本要求如下: 1、满足卒中中心颅脑灌注扫描 2、带隔室操作系统。 | 8,***,***.**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类、*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类、第*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等规定执行
时间: ****-**-** 至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小吃街)**号商会大厦5层1号开标室(漳州)(国诚招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关于*、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补充说明如下: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3 号)的规定。
(2)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①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分项报价、单独填写扣除表,并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且加盖投标人公章。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不给予**扣除。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扣除优惠。
②对于同时属于环境标志和节能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项认证的产品。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备案编号:******-****--******-*****[****]*****
名称:**********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号商会大厦5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
开户名:**********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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