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乌海市海勃湾区*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年乌海市海勃湾区*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中标(成交)候选人:
第1中标候选人 | ************ | 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证号 | ********** | |||||||||||||||||||||||||
投标报价 | ********.**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年4月1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 | 施工员 | 质检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造价师 | |||||||||||||||||||||
** | *** | 张雅栋 | 孙承涛 | 于伟华 | 朱光明 | 赵奉霞 | ||||||||||||||||||||||||
证号 | 鲁************ | 鲁 *************** | 水安************ | **************
| ************** | ************** | ************** | 建[造] **************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滨州市小开河灌区****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2、*江市修水县****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项目; 3、窝洛子河下游护岸维修工程(工程总承包); 4、营山县幸福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标段; 5、****年颖上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期);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被评为****-****年度“优秀水利企业”; 2、授予“************”获得****年“山东省诚信企业”; 3、承建的“南水北调东线*期工程山东省博兴县续建配套工程施工标段*、*”项目,获得****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等奖; 4、承建的“甜水河、巨洋河等非城区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巨洋河)”项目,获得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 5、承建的“黄水东调应急工程(东营段)沉沙及调蓄工程施工标段*”项目,获得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 6、承建的“莱西市洙河治理工程(潍莱高速—北京路段)*标段”项目,在****年度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争先进、赛质量、比担当”决胜攻坚劳动竞赛中,获得优质工程奖; 7、承建的“甜水河、巨洋河等非城区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巨洋河)”项目,在****年度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争先进、赛质量、比担当”决胜攻坚劳动竞赛中,获得优质工程奖; 8、获得****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9、获得****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 |||||||||||||||||||||||||||||
投标承诺 |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 年乌海市海勃湾区*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切法律后果。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 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 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1)我单位************(单位名称)拟派往****年乌海市海勃湾区*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2)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我公司承诺****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诉讼和仲裁情况。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 ”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年乌海市海勃湾区*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1、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2、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3、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4、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6、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 、公正、公开 ”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年乌海市海勃湾区*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1、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2、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3、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4、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6、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 |||||||||||||||||||||||||||||
第2中标候选人 | ********** | 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证号 | ********** | |||||||||||||||||||||||||
投标报价 | ********.**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年4月1日开工,****年**月** 日竣工,总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 | 施工员 | 质检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预算员 | |||||||||||||||||||||
** | *** | 王茹 | 杨玉婷 | 张国志 | 赵婧 | 张薇 | ||||||||||||||||||||||||
证号 | 蒙 ************ | ******* | 蒙水安************ | 蒙**-******** | ************** | ************** | ************** | ****************** | ||||||||||||||||||||||
企业填报的 业绩 | 1、****年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内蒙古恒正集团保安沼农工贸有限公司(乌塔其监狱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 2、****年扎兰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达斡尔民族乡巴图村、满都村、诺彦托布村; 3、****年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批)施工第*标段; 4、****年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6*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5、铜陵市枞阳县新建淤地坝及原有配套除险加固工程; 6、铜陵市生态清洁小流域水患综合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被评为****-****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水利企业; 2、荣获****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诚信典型企业); 3、承建的“****年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大甲赖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第*标”(项目经理:张风英,技术负责人:苏鲜果)项目,荣获****年呼和浩特安装工程优良工程; 4、获得****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5、获得****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 |||||||||||||||||||||||||||||
投标承诺 | 1、我单位**********(单位名称)拟派往****年乌海市海勃湾区*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 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3)公司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3、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 公正、公开 ”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年乌海市海勃湾区*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4、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内发改振兴字〔****〕0号)精神,按***照区第*届党委常委会第***次(扩大)会议及《区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如我单位中标,在施工阶段,按照不低于***元/亩的标准落实筹资投劳;聘请农民监督员全程参与项目管理,落实以工代赈制度,金额不低于中标金额的**%,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 | |||||||||||||||||||||||||||||
第3中标候选人 | ********** | 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证号 | ********** | |||||||||||||||||||||||||
投标报价 | ********.**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年4月1日开工,****年**月** 日竣工,总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 | 施工员 | 质检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造价师 | |||||||||||||||||||||
*** | *** | 罗酬富 | 周标 | 李昱城 | 刘合健 | 文瓯捷 | 高楠瑜 | |||||||||||||||||||||||
证号 | 闽 **************** | ******* | 水安C(****) ******* | ************** | 闽水施质字 (****) ***** | ************** | ************** | 建[造] ************** | ||||||||||||||||||||||
企业填报的 业绩 | 1、漳州市东南部沿海地区*龙江调水工程(试验段); 2、石首市 **** 年度小河口镇天心洲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标段); 3、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等 ** 个乡镇南湖村等 **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年,投融资创新)*标段; 4、南平市延平区西塔溪塔前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5、南川河浏阳市治理工程第*标段-澄潭江段;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承建的“泉州台商投资区**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荣膺****年度福建省“闵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金奖); 2、承建的“福建龙津溪引水工程(**标段)”荣膺****年度福建省“闵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金奖); 3、“**********”被评为****-****年度优秀水利企业; 4、获得****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5、获得****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 |||||||||||||||||||||||||||||
投标承诺 | 1、我公司 **********(公司名称)承诺:拟派驻 **** 年乌海市海勃湾区*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经理 ***(姓名),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项目经理,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2、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 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 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不拒绝履行合同。*、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内发改振兴字〔****〕0 号)精神,按***照区第*届党委常委会第 *** 次( 扩大)会议及《区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 的要求。如我单位中标,在施工阶段,按照不低于***元/亩的标准落实筹资投劳;聘请农民监督员全程参与项目管理,落实以工代赈制度,金额不低于中标金额的**%,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 4、我司在 **** 年乌海市海勃湾区*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中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5、我司在 **** 年乌海市海勃湾区*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中承诺: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6、我司在 **** 年乌海市海勃湾区*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中承诺:本公司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7、我司在 **** 年乌海市海勃湾区*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中承诺:本公司如若中标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无效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 | 初步评审阶段,*************因《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要求受托人签字,投标人没有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致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与参评。 |
初步评审阶段,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要求受托人签字,投标人没有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致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与参评。 |
4、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第*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部委第**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恒创工程楼*楼(格兰云天对面)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座机)、***********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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