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北滩长鸣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标段、*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北滩长鸣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中宁县北滩长鸣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国债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自动化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宁县宁安镇、鸣沙镇、白马乡。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对北滩长鸣中型灌区的北滩、长鸣两条干渠及建筑物进行改造,配套改造信息化工程,设计灌溉面积8.***亩,其中北滩渠灌域5.***亩,长鸣渠灌域3.2*亩;中型灌区实际灌溉面 积5.***亩,其中北滩渠灌域4.***亩,长鸣渠灌域1.***亩。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干渠改造工程:北滩渠砌护改造**+***-**+***段、**+***-**+***段,总长**.***米,改造巡护道路6.***米,防渗砌护改造**+***-**+***段,总长0.***米;长鸣渠4+***-4+***段、5+***-5+***段渠堤加高总长1.***米。
(2)建筑物改造工程:翻建建筑物**座,新建节制闸1座,其中:北滩渠渡槽2座、水闸**座,长鸣渠生产桥3座、新建节制闸1座。
(3)量测水设施改造工程:对干渠直开口进行量测水设施改造**座,其中北滩渠**座,长鸣渠**座;新建测水断面4处;维修改造北滩长鸣灌区管理所段房屋。
(4)信息化工程:北滩渠管理所新建调度中心1座;对北滩渠本次翻建的**座水闸和长鸣渠新建1座节制闸进行水闸自动化改造;直开口安装*体化闸门**座,其中:北滩渠**处、长鸣渠**处。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9个标段,其中施工划分为6个标段,自动化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标段~*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含*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机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标段~*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2月2日至***4年2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持**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标段~*标段:****年2月**日9时**分;
*标段~*标段:****年2月**日**时**分;
*标段~*标段:****年2月**日9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实际发出公告的开标时间为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中宁县城新区正大路体育馆东***米水务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北安巷***号青峰园1号楼7楼***室
联系人:**
电话:****-******* ***********
***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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