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丽水市区智慧公共停车场及道路泊位(*期)工程进行采购。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招标等有关规定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编号: 浙鼎峰招[****]***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区智慧公共停车场及道路泊位(*期)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建设内容 | ▲预算金额 (总价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丽水市区智慧公共停车场及道路泊位(*期)工程 | **条道路的路内停车管理系统(高位视频停车管理系统);**个停车固定停车场停车管理系统的新建或改建接入;存储系统扩容,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的迭代及功能的增加,充电桩管理平台建设。 | *******元 | 详见第*章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5.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4投标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6具有在莲都区范围内具备专线资源,满足停车项目数据传输需求(或取得具有专线资源单位的授权书)。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4年1月**日-投标截止时间(每天8:**—**:**,**:**—**:**,节假日除外)联系代理机构报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7.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7.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⑴报名表(详见附件);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递交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报名联系人:** *********** *********@**.***
8.招标文件质疑:在公告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保证金交纳:
9.1投标保证金:无。
9.3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金额的1%。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交纳。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2月5日9:**(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2月5日9:**(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浙江政府采购网(*****://****.***.**.***.**/)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项目联系人:周斌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质疑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号1楼
(3)监督: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 期:***4年1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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