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年来安县汊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来安县****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年来安县汊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来安县****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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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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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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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来安县政务中心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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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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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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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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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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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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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9月**日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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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 安徽省长江河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员)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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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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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大写:************元整 小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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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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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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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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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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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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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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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项目名称:安徽省滁州市明湖幸福河湖建设—生态廊道建设(*支渠及明湖下游胜天河南谯段)及流域防洪安全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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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 安徽栋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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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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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大写:***********元整 小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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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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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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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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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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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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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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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项目名称:巢湖流域牛屯河中下段防洪治理(***段)项且施工*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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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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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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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大写:**************元*角*分 小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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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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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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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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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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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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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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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项目名称:界首市王集镇河网化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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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9月14日-***3年9月**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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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根据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年版)收费标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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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元 ;专家评审费*****元;论证费无;其他费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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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楼),联系人:***,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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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1、评标情况*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9月**日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
业务提交
****/**/** **:**:**
0天0小时**分**秒
服务系统
通过
****/**/** **:**:**
0天0小时3分**秒
0天0小时**分**秒
0天0小时3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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