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已成交) | |||
标的名称: | 龙门县龙潭镇铁岗圩新兴路7号内(原永丰街**号生猪屠宰场)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龙门[****]***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 **:**:** |
交易编号: | *******-***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 **:**:** |
底价(*元): | 0.**** | 竞买保证金(*元): | 1.0 |
报价幅度(*元): | 0.*** | 报名截止时间: | ****-**-** **:**:** |
成交时间: | ****-**-** **:**:** | ||
竞得人: | 路志光 | 成交价: | 0.*****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项目情况 公开招租物业为龙门县铁岗维振食品有限公司1宗土地和3间房产,位于龙门县龙潭镇铁岗圩(详见物业招租*览表)。 *、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人:竞价方须是年满**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详见物业招租*览表)。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竞得者应在每月**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甲方缴交*个月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餐饮业和榨油、锯木等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铁岗维振食品有限公司 ***3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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