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大埔电厂*期工程第*批辅机设备(第3包:煤场扬尘治理系统)采购[******-****]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质量目标 | 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天 | 合同生效2个月内交货 |
资质能力条件 | 1.统*社会信用代码(******************)2.投标人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环保除尘设备的制造厂商3.业绩要求:(1)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环保雾炮买卖项目等 | 1.统*社会信用代码(******************)2.投标人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环保除尘设备的制造厂商3.业绩要求:(1)舟山老塘山港区*期*域堆场工程项目等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无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广东粤电大埔电厂*期工程第*批辅机设备(第3包:煤场扬尘治理系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业主已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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